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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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
《廊坊市广阳区水利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3月)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子项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内容 | 备注 | |||||||||||
1 | 对单位或个人取用水行为的随机抽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抽查 | 取水活动是否与取水许可批复内容一致。 | |||||||||||||
2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的后续监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八条;《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抽查 | 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水土保持措施重大变更审批情况;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续设计;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弃渣堆放和取、弃土场防护情况;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检查;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履行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等责任的检查;历次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检查。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子项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内容 | 备注 |
1 | 河道采砂管理监督检查 | 省、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2008年1月7日省政府令第3号)第三条、第二十八条。 | 抽查及专项检查 | 是否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并经当地政府批准;是否按河道采砂规划进行采砂许可;是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处理;河道内有无未经批准的非法采砂和不按批准的采砂作业方式和范围采砂行为;是否存在河道采砂弃碴乱堆放情况;投诉、举报的问题是否及时处理。 | ||
2 |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 | 省、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1月24日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抽查及专项检查 | 是否存在超权限审批、审批依据是否充分、审批流程是否合法、审批结果是否合理等;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 ||
3 |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监督检查 | 省、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水利部《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水保〔2013〕442号)第十六条。 | 抽查及专项检查 | 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内业档案等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