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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广阳区水利局 关于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广阳段)穿越五干渠七干渠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3-03 08:51:17  浏览次数:
廊坊市广阳区水利局
关于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广阳段)穿越五干渠七干渠防洪评价报告
批复
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向广阳区水利局提出关于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广阳段)穿越五干渠、七干渠意见的函已收悉。广阳区水利局于2024年11月23日组织专家对《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广阳段)穿越五干渠、七干渠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会后,报告编制单位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原则上同意评审意见及《评价报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广阳段)穿越五干渠、七干渠工程进行防洪评价是必要的。
二、五干渠、七干渠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供水管道工程防洪标准按30年一遇设计,100年一遇校核,满足《防洪标准》(GB50201-2014)等相关行业规划要求。
三、《评价报告》采用的技术路线正确,编制内容较全面,基本满足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技术大纲的要求。
四、五干渠、七干渠设计洪涝水、设计水位、冲刷等水力计算方法正确,分析计算成果可用于本次防洪评价。建议进一步核实河道管理范围。
五、基本同意供水管道结合穿越道路采用顶管敷设方式穿越五干渠的工程建设方案,顶管工作井布置、渠道交角、管顶埋深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六、基本同意供水管道采用大开挖敷设方式穿越七干渠的工程建设方案,供水管道埋设深度、渠道交角、穿越长度等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七、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供水管道建设对渠道排涝影响较小的评价结论。
八、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
九、本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许可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未开工项目需延续有效期限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广阳区水利局提出申请。若项目位置、排水布置等发生变动,应及时向广阳区水利局重新申请许可。
 
 
廊坊市广阳区水利局
2025年2月26日